12月25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补充通知》,对《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合金管办〔2023〕8号)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持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将《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此外,《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含备案单号。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余佼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