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石家庄市召开落实“三深化、三提升”机关效能革命动员大会。会议明确,将开展民生事项提速专项行动,其中,将推进公积金业务提速,公积金贷款,不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
会议明确,石家庄推进公积金业务提速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提取公积金,市内四区购房不再提供契税证明或购房发票,市内四区租房不再提供无房证明。公积金贷款,不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工资流水、首付款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准入,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二阶段:与民政部门联网后,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不再提供婚姻证明。与不动产登记中心、人民银行、公安部门联网后,公积金贷款不再提供房产查询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户口本。与工商等部门联网后,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再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减少预审批环节。增加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住房公积金转移、购房提取、个人贷款申请等4项线上业务。压缩办结时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住建部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彭丽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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