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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积金提取程序简化啦!精简后业务办理材料仅需14项

记者26日获悉,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办理流程、时限、所需材料等作了进一步精简和优化。

拓宽业务办理途径2项。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允许他人代办;单位已停缴住房公积金的,允许职工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精简业务办理材料14项。租房提取的,减少提供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单位代办的不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由他人代办的,不再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离退休、离职、调离本省、死亡等提取不再提供公积金存折等。

放宽了提取范围。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因发生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提取的范围从上一年度发生的医疗有效费用放宽到两年内发生的医疗有效费用。

附: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连缴三个月可提

住房类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2.购买房改房

3.购买二手房

非住房类

1、购房还贷款

2、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3、购买房改房

4、二手房

5、拆迁房

6、集资房

7、自建房

提取流程

1.准备:

申请人到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咨询窗口领取或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并准备好办理提取手续的相关材料。

2.受理:

申请人到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的发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转入复核。

3.复核:

符合条件准予提取的,受理人录入电脑,打印单笔审批表。

4.审批:

授权经办银行准予提取。

5.提取:

申请人携单笔审批表、提取凭证和身份证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材料

住房类提取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取得产权证的,所提供的提取材料同购买二手房。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不超过申请之日前12个月缴存额的80%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提取,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4.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

5.职工或配偶、子女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

全额提取

1、退休

2、出境、出国定居

3、调离本省

4、死亡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辞退、辞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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